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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真可怕!再谈【关于商品明价与非明价以及如何做一个有修养的盆景人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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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两天【关于商品明价与非明价以及如何做一个有修养的盆景人的讨论】  ,论坛里非常热闹,闹到陈网管出面关闭了(并附一段话),本无不妥,但所附一段话让人担忧:楼主已不懂法,可以原谅,我们的陈网管也不懂法,就说不过去了!长久以往,如何树信?
发表于 2017-4-15 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愚确不懂法,望先生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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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去学习一下两个法律知识点,一个叫邀约引诱,另一个叫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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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11: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誠實信用是很重要。一個人如果誠實信用玩完,那這個人也沒法玩了,這在資本主义國家最能体現,在鬼佬店買到假貨的機率基本为零,人家健國有多少年,這才是發达。我們的几千年沉淀的文化恐怕要去找找在哪了吧。題外話,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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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游云野谷~ 发表于 2017-4-15 11:34
誠實信用是很重要。一個人如果誠實信用玩完,那這個人也沒法玩了,這在資本主义國家最能体現,在鬼佬店買到 ...

对,诚信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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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各盆友对这个话题讨论热情度不高,也可能言重了些,做了一回丑人
下午才有空,再讨论。不过先提醒一下各位盆友,别给前楼主一下抛出的两个法律知识点所误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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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凉水冷 发表于 2017-4-15 13:01
看来各盆友对这个话题讨论热情度不高,也可能言重了些,做了一回丑人
下午才有空,再讨论。不过先提醒 ...

光说不练假把式,你懂法的话说一些法律知识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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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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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先喝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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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陈伟南 发表于 2017-4-15 03:30
愚确不懂法,望先生见谅

言重了,得闲呷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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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关于商品明价与非明价以及如何做一个有修养的盆景人的讨论】的讨论,想说两点:
         一、我的理解
       无论是下山桩、熟桩或成品,我认为只要通过岭南盆景网的交易平台出售,就已成为了一种商品。这也就构成了经营者(卖家)和消费者(买家)的一种关系,在经营中,均倡导诚信经营,如何评判和保障诚信经营,须守法(经营),以道德、品质等来衡量是否诚信经营,尺度可能相当难把控。所以诚信经营,须与是否守法和依法(经营)为准绳。习大大上台后,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我在这里说的守法(经营)的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中20条已明文规定: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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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我的担忧
      其实,我的担忧可能是多余的:我十几岁就喜欢盆景,直到去年年底才知道有“岭南盆景网”,并注册,从中找到了自己的乐子和开阔了视野!不容易啊!所以很珍惜有这个网和平台,万一这个平台因为某些纠纷造成信誉损失、封网或停办,那是人生的一大损失!所以有两点多余的担忧:一是:提醒一下“岭南盆景网”的会长及工作人员,虽然贵网(协会)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其实也要达到收支平衡才能继续办下去,一些商家(卖家)要求加微信(QQ)问价的方式,必将旁路贵网的收入(时间也许会久一点)!二是:虽然贵网是协会,民间组织,但只要你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收取了费用,就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约束和监管-------
         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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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5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 家乡的自由 市场卖小菜的老大爷和老太太为什么 不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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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综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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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在现时代,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应该懂点法,才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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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完收工,以后“明不明价”的破事请各位盆友别在烦我,爱干嘛干嘛去,还是看看我的老格舒服,盆景就是怡情!
48528107224299778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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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6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支持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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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明价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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