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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JUN 发表于 2014-3-6 14:31 原桩就不错,,裁的过了。。。
艺海同道 发表于 2014-3-6 17:26 利用好原桩部份.是我暂时这样杀,设计画图明少。
圭峰山下 发表于 2014-3-6 21:21 唔错,继续努力。
矮仔大树 发表于 2014-3-6 17:49 支持曹叔这样杀。
爱桩outman 发表于 2014-3-6 21:48 惭愧,学问多了一点,就成了
矮仔大树 发表于 2014-3-6 21:49 这个桩是不是已经被你拿下??
爱桩outman 发表于 2014-3-6 21:53 不是。 只是表达一下对昨晚版主会的决议的支持而已! 无权限在交易栏发图片,就链接到设计栏了!:ha ...
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14-3-7 01:40 努力,努力,继续努力..
老松树 发表于 2014-3-7 12:48 明哥,我偷你一点师,才开始入门起步。
曾宪烨 发表于 2014-3-7 16:31 这桩应这样杀、利用率最高、取势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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