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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朋记

跟泡沫交易连桥山桔时间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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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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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陆丰盆友关注  发表于 2013-5-7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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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朋记,算了吧,事实已成定局,希望在明天嘛,何必因一根草摔死一头牛呢,那连桥我也特喜欢,只是来迟了点,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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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又糸钱作怪,某信用第曰边个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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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6 21:01
兄弟,不是为了几十元问题。本人要不是为了诚信,完全可以收回那桩。可再卖也可以自己种,就是出500元想买 ...

既然朋记问我如何处理好,我只说说我个人的看法,这种事因为是常有发生的,取决于树主愿意给谁就给谁,但从这件事情中,可以看得出,树主是有错的,既然问了朋记你要地址,意思就是同意了交易,但又在另一边和别人发生交易,这是不对的,至于是不是为了多那点钱而为,还是真的选择错误,这点都是要树主日后要注意的,因为这样的事,论坛不会让他一而再的发生.虽然钱没真正的交易,还没既成事实,买卖双方都可以反悔,但这都是不诚信的行为.因为树桩不是死物,是经不起时间折腾的,早决定对双方都好.
我本人也有试过在和商家QQ聊的时候,被人打电话把桩要走了,但我也没表示什么不满,毕竟是生意不成仁义在,没必要为这三二百元呕气,失去玩盆景的乐趣了,希望双方握手言和,日后好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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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声抱歉先,朋记盆友!
承蒙大家厚爱以及管理团队的信任,也希望为论坛做点,希望论坛长久健康的发展下去!
希望朋记盆友放开心胸,有桩亦玩。也希望泡沫和朋记真诚的说几句,毕竟信誉才最重要,下次有好东西先私下联系一下朋记
论坛的和气欣荣才是大家心之所往
管理团队也会更加完善交易栏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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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声的诗 发表于 2013-5-7 09:13
既然朋记问我如何处理好,我只说说我个人的看法,这种事因为是常有发生的,取决于树主愿意给谁就给谁,但从这 ...

兄弟。多人争桩基本天天都发生, ,5号那晚5号桩也多人争桩,只是大家沟通好相让罢了,才没有发生争论。连桥7号桩,多人爱桩不让,有人出200,有人按价230,有人出380 ,出500的人也有几个  。。给谁别的人边都有意见,所以从大局出发,诚信卖桩,舍小利。只能是给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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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声的诗 发表于 2013-5-7 09:13
既然朋记问我如何处理好,我只说说我个人的看法,这种事因为是常有发生的,取决于树主愿意给谁就给谁,但从这 ...

本人昨晚就和朋友在qq聊桩时别人发来短信把桩订了!本人对有山有水再说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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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了给谁就给谁,但不是谁给钱多就给谁,就算是拍卖,也要按时间规定作准.  发表于 2013-5-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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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枯木花开劫外春,
倒骑玉象乘麒麟。
而今寻桩千峰外,
月皎风清好日辰。





兄弟们,此桩不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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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7 09:47
兄弟。多人争桩基本天天都发生, ,5号那晚5号桩也多人争桩,只是大家沟通好相让罢了,才没有发生争论。 ...

自己做错事了,还好意思笑吗?决定了给谁就给谁,要不你问人家要地址干嘛?就算是拍卖,也要按时间规定作准.不是谁出钱多就给谁.你站在商家和气生财的角度上,也要诚意得到人家谅解才对.
你的桩便宜不愁卖是事实,但又能怎么样?买卖双方都是要建立在诚信上面来交易的.如果你不能在这件事上得到教训,今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顾客失去一个就是一个的了.其它的我就不再多说了,自己考虑得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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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诗版说法  发表于 2013-5-8 14:07
这事一定要追究  发表于 2013-5-7 20:39
看;lfyd 怎么说; 泡沫,都是你说了算,我上回跟帖订桩在先,几分钟后再给你电话,你说卖了别人,现在又这样说,对你真无语!  发表于 2013-5-7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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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觉得不管是电话还跟贴都要有个先来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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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桩时间我先,到树主确认回复都是我先,有图为证  发表于 2013-5-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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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这个好难讲那个对那个错就好比你去市面上见到有人在卖桩你在和老板讲价的过程中另一个也睇上了这棵桩并直接原价买走了那这又点计好呢?算了吧,睇开点!个人观点,不对莫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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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网络卖桩不相当于面对面卖桩,很难定谁错谁对  发表于 2013-5-8 01:08
在我们阳江,地滩上,桩主要三百,人家还价三百,桩主没有三百不卖,旁边有人拿三百现金给桩主,那拿出三百现金这个人就替还在讨价还价那个人付钱买桩。  发表于 2013-5-8 01:05
江门桩市是乱规矩野蛮的,例如,有人拿住棵桩,开价300,那个人砍价钱250,人家不卖,那个还在拿着求人家卖你,桩主说是没300不卖,旁边人完全可以出价300拿走的,只是那些人野蛮,懒得惹是非了  发表于 2013-5-7 21:44
你去过江门买下山桩就知规矩了,山老鼠已讲得好清楚  发表于 2013-5-7 20:47
鼠哥讲岩左  发表于 2013-5-7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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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lfyd  泡沫,都是你说了算,我上回跟帖订桩在先,几分钟后再给你电话,你说卖了别人,现在又这样说,对你真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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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更多盆友出来指证  发表于 2013-5-7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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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应从维护论坛尊严的角度来认识问题,既上论坛,就要遵守其规定,此事虽小,但不利于论坛运作。如果桩追不回来,桩主应在此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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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辈一言:何不学学前几日发生的一事,三位当事人都不要此桩了,把桩捐给论坛……这样三位当事人都少了怨气,大家也将拍手称快!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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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前辈,大师们,可以停下来吗?都几天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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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处理好怎可就这样算  发表于 2013-5-7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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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未发言点停得
不实行“跟帖订桩”呢类争执不会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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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7 09:47
兄弟。多人争桩基本天天都发生, ,5号那晚5号桩也多人争桩,只是大家沟通好相让罢了,才没有发生争论。 ...

先不说事件经过谁对谁错,但你这种嬉皮笑脸的态度确实不好,不够严肃,给人置身事外、无关痛痒的感觉。个人认为这样不利于解决问题,解铃还需系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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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不知悔改,这样的人不受惩罚,论坛日后难以服众  发表于 2013-5-7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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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跟帖定桩“

补充内容 (2013-5-7 20:16):
对买卖双方更显得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论坛健康发展!此次事情还须树主拿出一点诚意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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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声的诗 发表于 2013-5-7 10:07
自己做错事了,还好意思笑吗?决定了给谁就给谁,要不你问人家要地址干嘛?就算是拍卖,也要按时间规定作准.不 ...

兄弟,当朋兄弟发信息来要200定桩,那是他个人的意向,就算后来我叫他发信息来是什么时间???,可人家格老定桩又是什么时间????,当我让朋兄弟发地址来又是什么时间???????。我不叫你细心看吗????看到了没有??????    。总不能看到别人买了,才后悔又有什么用,说是为了几十元, ,,要是朋兄弟发来是230定桩或定连桥桩,那桩才有条件给他的了:问题是他发来200定桩,格老按价跟帖定桩时间比他先lol     朋兄弟30就当买回教训吧。


比方这样说吧,一个卖价300桩,买方出100定,这能可以说达成交易了吗????????。当别人300买了。。。自己再出300买桩,这样能行吗??????????,你能说桩是自己定先吗???????????? ,是你定先,问题是你出100定了别人的桩,是你个人的意向交易




重点是格老定桩时间21.00分,就算我想让朋兄弟发地址来也是21.01分了,也就是说格老定桩之后的了


读书不多,文化不高,说了也不知兄弟们能看明白无。



补充内容 (2013-5-7 19:49):
朋兄弟200定桩时间,20.59分,    格老定桩21.00         我发信息朋兄弟21.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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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吾系默认交易成功,甘你问入要地址吾方想去标心.为了30文,那怕你家里有价值三百万的柴火,在树仔佬中你在我心中己无晒地位.仲嬉皮笑脸.对你还有一点,以前想讲了,你睇树有排要学,乱开价,值500的树开50,值30的又开300,   发表于 2013-5-7 20:31
你是21点01分已确定了给我拉,你还在解释什么丫  发表于 2013-5-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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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兄弟,就是为了事,我用了两天时间,走防了阳江市最高人民法院,阳江市公安局,阳江市工商局,阳江检察院。阳江市市场管理委员会,还有阳江市政府信防办。

他们都说,按朋兄弟给出的证据来看,桩确实给格老是正确的,一是朋兄弟200定桩是个人意向,二是格老按价定桩时间先,三是朋兄弟没有什么可以证明和卖方达成交易的确切证据,叫你发地址来,不能证明朋兄弟和卖方达成交易。

经阳江市两院两局一会一注通会,桩应是格老所定,泡沫把桩定给格老,法律上,人情上都是正确的。

对于朋兄弟为了少30元,掉了爱桩表示高度同情。

补充内容 (2013-5-7 20:12):
经阳江市两院两局一会一办一注通会,桩应是格老所定,泡沫把桩定给格老,法律上,人情上都是正确的。

对于朋兄弟为了少30元,掉了爱桩表示高度同情。

补充内容 (2013-5-7 20:13):
经阳江市两院两局一会一办一注通会,桩应是格老所定,泡沫把桩定给格老,法律上,人情上都是正确的。

对于朋兄弟为了少30元,掉了爱桩表示高度同情

补充内容 (2013-5-7 20:17):
经阳江市两院两局一会一办一注通过,桩应是格老所定,泡沫把桩定给格老,法律上,人情上都是正确的。

对于朋兄弟为了少30元,掉了爱桩表示高度同情

补充内容 (2013-5-7 21:36):
兄弟。我找了几间法院,最后找到一间那楼最高的就进入去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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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多错多,劣性不改!  发表于 2013-5-8 22:59
阳江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吧  发表于 2013-5-8 21:43
阳江有“ 阳江市最高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13-5-7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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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脚骨都跑断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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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无知那些政府部门在便,请了部摩托叫人家带路,两天时间共花了380元,吃饭钱花了80元,吃水花了20元,摩托车费用280。

朋兄弟吃饭吃水钱不你出,但摩托车费钱你是不是应该报消,我去挖桩2天一般可以赚到400元,但这两天为你去办事花了380。就是你报消摩托车费280。我都还少赚了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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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流,贱格,无耻,看完真想星你几巴掌,火滚!  发表于 2013-5-8 22:55
严肃点吧!说风凉话没意思啦  发表于 2013-5-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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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7 09:47
兄弟。多人争桩基本天天都发生, ,5号那晚5号桩也多人争桩,只是大家沟通好相让罢了,才没有发生争论。 ...

在我的短讯时间看得出,你看到短讯订桩的是我,确认回复第一个都是我,你还想解释什么丫阿忠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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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我系版主我即时封了你

补充内容 (2013-5-7 20:51):
我系话泡沫,仲讲甘多风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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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正义,支持中国龙!  发表于 2013-5-8 22:57
已经系第二锅喇,你仲记得吗?  发表于 2013-5-8 10:57
支持您的观点!  发表于 2013-5-7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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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7 19:41
兄弟,当朋兄弟发信息来要200定桩,那是他个人的意向,就算后来我叫他发信息来是什么时间???,可人家格 ...

兄弟。读书不多无文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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