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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朋记

跟泡沫交易连桥山桔时间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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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度,大度,大家都对,是桩的错(桩太靓了)不如讨论定个买卖规则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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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龙 发表于 2013-5-7 20:39
假如我系版主我即时封了你

兄弟,虽然我读书不多,但这两天和朋兄弟去办事,也学到不少也,什么事都要讲理由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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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误会了,我系话你,你吾系默认交易成功,问人要地址做乜.仲搞甘多野,讲甘多风谅话  发表于 2013-5-7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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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7 20:11
朋兄弟,就是为了事,我用了两天时间,走防了阳江市最高人民法院,阳江市公安局,阳江市工商局,阳江检察院 ...

你胜在跟帖订桩为淮

补充内容 (2013-5-7 20:52):
以后感少这样的事情发.最好以电话订桩为准!因为网络经常慢动作不能顺速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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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牛兄请你看清楚点是跟帖订桩,电话短讯确认为准,好清楚短讯字底有一横虚线,这也说明短讯订桩为主  发表于 2013-5-7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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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牧牛童 发表于 2013-5-7 20:45
你胜在跟帖订桩为淮  

补充内容 (2013-5-7 20:52):

老牛兄弟。你发帖的字怎么会那大的,教教我D子操作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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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论坛的发展, 这个贴应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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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论坛的发展这事一定追究,你说说要封贴的理由  发表于 2013-5-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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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7 20:11
朋兄弟,就是为了事,我用了两天时间,走防了阳江市最高人民法院,阳江市公安局,阳江市工商局,阳江检察院 ...

兄弟。我找了几间法院,最后找到一间那楼最高的就进入去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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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公道自在人心,有这必要吗?虽小事一桩,也不足以放大,但也应本着诚心的歉意对你的客人.无论怎朋记是你的客,这道理小朋友都识啦!对你的嬉皮笑脸真有点看不惯.  发表于 2013-5-8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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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7 21:32
兄弟。我找了几间法院,最后找到一间那楼最高的就进入去问了

盆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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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兄弟。280元的摩托车费钱你打入我农行账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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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记,算啦,太无谓,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和谐!和谐!  发表于 2013-5-8 14:36
不知悔改,4月23号交易的红牛桩我汇多10元纸箱费给你,你有没做到用箱装啊,寄来又是得个纤维袋装住,打开一看又是碰到头根爆裂,甘是吾是算骗了我10元  发表于 2013-5-7 23:14
阿忠你吾使甘挑张  发表于 2013-5-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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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以电话订桩为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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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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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无语了~~老了老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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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日方长,不伤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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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熹宗 发表于 2013-5-7 23:09
来日方长,不伤和气。

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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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7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泡沫 发表于 2013-5-7 20:11
朋兄弟,就是为了事,我用了两天时间,走防了阳江市最高人民法院,阳江市公安局,阳江市工商局,阳江检察院 ...



各位看官,看得出这是什么意思吗,本人确实看不懂,管理员你们看懂了吗?

补充内容 (2013-5-7 23:42):
朋记可能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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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差未上访中央  发表于 2013-5-8 14:30
条友无非系话,桩系佢自己的,钟意比边个都得,法律对佢无乎,寸个论坛的领导班子,冇办法定佢罪.  发表于 2013-5-8 14:27
俺可以看懂  发表于 2013-5-8 00:32
光哥吾好笑我拉  发表于 2013-5-8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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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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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三月我在树头巷买一8分桔,说好价钱在掏钱。刚放下那桔傍边就有位拿在手上说出多20块他要,卖桔的真的想卖给出价高的。我说已经成交了这是我和你的事情与任何人无关。最后在众人附和下我得到那桔。在这我不想说明什么,但买卖总得按规矩进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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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LBJ12345 发表于 2013-5-7 21:50
以后以电话订桩为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啦

就因为电话订桩,才会闹出今次的事。电话或短信订除卖家外有谁知到谁先谁后吖?这样主动权全在卖家手上,就可挑交易对象,挑了又有谁知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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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没有赢家,就此算了吧。讨论下去没意义,要有规则,没有规则,诚信能管得住吗? 就算闹到法院,朋兄你也输官司,泡沫兄输的是人情。 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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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系卦上法庭  发表于 2013-5-8 19:02
讲到点子上了!  发表于 2013-5-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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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到桃源景物幽,
一壶明月湛如秋。
反思洞口春残日,
无数树桩逐水流。


兄弟们,此话题不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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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亲到桩园景物幽,
一壶明月湛如秋。
反思洞口春残日,
无数柴桩逐水流。


兄弟们,此话题不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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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意?犯众噌你会得不偿失的,  发表于 2013-5-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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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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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这也几好 中国广播网首页



0最有爱的交通事故理赔:双方向四川灾区各捐两万

2013-05-02 08:56  来源:西安晚报我要评论  


  “一个事故两个豪车碰撞,谈来谈去谈不通……”“后来决定双方向四川各捐两万,然后双方互不追究了……然后双方就去银行了。”4月28日,微博博主“无名可改典藏犯最爱吃包子”在网上说起这样一件趣事。此事经网络传播后,被网民称为“最有爱交通事故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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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下交易论坛系唔会支持的,但我倒系觉得呢个商家好寸,身痒了.为左钱,可以一时按电话,一时就按跟帖.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唔犯法唔等于符合社会公德.出尔反尔做奸商,本身就系唔道德行为,虽然事不至罪,但唔等于可以随意妄为.唔声讨下呢条友都唔得舒服.追究唔到你的责任,都要卖臭你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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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朋记  牧牛兄请你看清楚点是跟帖订桩,电话短讯确认为准,好清楚短讯字底有一横虚线,这也说明短讯订桩为主  发表于 2013-5-7 22:54

朋兄在此向你说句非常的抱歉!是我文化有限及年老眼花没完全弄清楚及看清楚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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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8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和心态才是要事,老乡,玩树本来就是为了修心养性,能静者心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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