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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铺规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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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3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上商铺规则(暂行)

为便于盆友与信誉良好的盆景经营者开展物品交流活动,岭南盆景论坛在交易区下开设网上商铺子版块。为尽可能地保证和约束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规则,望各位网友和经营者认真阅读,严格遵守。
1、论坛会员均可向论坛提出开设网上商铺的实名申请,通过站内短信提交个人资料给版主。版主验证、审核有关材料通过后,确认申请者获得网上商铺资格,并开通网上商铺。申请者须按第8点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料。论坛对于个人资料保密。
2、网上商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论坛的《交易版规则》。为了客观、完整地保存交易信息,避免纠纷,网上商铺可以在自己版面内自由发帖,但不能编辑和删除。如需澄清、说明,网上商铺可跟帖说明;或者请求版主帮助管理,编辑、删除自己版面的帖子。物品交易成功后,网上商铺须作出跟帖说明。
3、每个网上商铺在不违反《交易版规则》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交易规则。买方在交易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在交易中共同遵守。为避免纠纷的发生,交易双方应在交易前就交易规则和细节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交易者要及时保留自己在交易中的文字和相片信息,保留各种票据凭证。
4、交易过程中遇有纠纷,按双方事先约定或交易规则友善处理。论坛只负责协调双方关系,不承担由此所带来的任何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对于出现的任何损失,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卖双方如有违反规则或不遵守合约等行为,本论坛将予以曝光。如果违规的是网上商铺,则给予警告以至取消网上商铺资格;如果违规的是买方,则给予警告以至封该会员IP、ID。
5、网上商铺出售物品数量不受限制,经营范围皆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原则,如有网友检举涉嫌网络欺诈或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一旦核实,将取消其网上商铺资格,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对于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网上商铺,论坛将收取版面资源赞助费。用于计算机服务器和网络的费用支出。网上商铺分临时商铺和一般商铺,临时商铺按月设置,每月费用是60元;一般商铺按年设置,每年600元。网上商铺由论坛,统一策划宣传,在论坛设置文字链接,盆友可从论坛主页直接进入店铺版面。在论坛上享有大容量附件和短信服务、广告服务等相应待遇。
7、这是暂行规则,有待完善。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则以新规则为准。若本规则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未有冲突之处,继续生效。本规则解释权归岭南盆景网管理团队所有。
8、论坛会员申请网上商铺,请在“站务管理”版块发帖申请,并提供详细资料:
1.商铺名称:
2.店主(论坛会员名):
3.商铺开通期限:
4.所在地:
5.联系方式:电话、QQ、电子邮箱等
6.销售的物品:
7.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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